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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与一系列细则文件均已生效。新政实施以来,对个人所得税的变化和影响尤其显著,也是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应对的焦点与难点。在新"个税"政策实施初始,中国美国商会华中携手武汉市贸促会,联合武汉市税务局国际税收处,邀请到朱文静处长就以下焦点议题为商会会员企业进行介绍和解读。
- 新个税的整体框架
- 新个税与外籍个人个税
- 外籍个人与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
- 新个税框架下的外籍人员个税展望
同时,我们也邀请到安永企业税务武汉分所专业人士:刘玲女士和诸斌先生就2018年国家出台的若干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相关政策进行分析和解答。"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这使得企业更加关注于创新型行业的税收政策变化。在支持科技创新的全球税收政策发展以及在税收透明化趋势下的全球税务合规和税收争议风险管理中,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相关政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都是当下企业十分关心的热点话题。随着中国税务机关日益关注跨境的国际税务事项,企业需要了解中国应税资产间接转让的常见的问题和合规要求。同时,随着境外投资在华利润再分配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安永武汉分所将就以下两个议题进行细析,并与参会企业进行互动交流:
- 科技创新最新税收发展
- 国际税务及税收风险管理
商会会员免费参加,非会员每位人民币200元,需提前报名保留座位。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3月19日,联系人:中国美国商会华中办公室朱蓉女士,邮箱:jzhu@amchamchina.org
咨询报名电话:027 5974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