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nature Ballroom B, 3F, Hilton Beijing
1 Dong Fang Rd,North Dongsanhuan Rd
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东方路1号
Beijing, Beijing Shi, China
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去年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实施条例落实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起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制度保障。在此过程中,商会广泛征集会员企业意见、积极反映在华美资企业诉求,递交了《中国美国商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书》(点此阅览中文版/English)。
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美国商会作为在华美资企业团体的代表,也积极参与,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递交了《中国美国商会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书》(点此阅览中文版/English)。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藉此,中国美国商会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阳民处长、所得税司任宇调研员、国际司周怀世处长、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税务专委会副主席宋宁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商会,并就2019年度总局个税改革工作重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实操及衔接、针对非居民纳税人未来可能出台新法规的考量等焦点议题为商会会员企业进行介绍和解读,并于商会会员代表进行近距离互动与交流。
*本次政策解读会将全程以中文进行。
*本次会议名额有限,不接受现场注册,敬请谅解。
9:30 AM - 10:00 AM
10:00 AM - 11:20 AM
阳民
个人所得税一处处长 at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任宇
调研员 at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周怀世
处长 at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
宋宁
副主席 at 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税务专委会
11:20 AM - 12:00 PM